国际研究参考

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城市规划方法的几点思考

 

一、海绵城市的概念分析

由于人们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忽略了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很多城市湖泊面积逐渐缩减,地下水位在不断下降,水土流失现象开始加剧,导致一旦逢至雨季,城市内的雨水无法得到有效排放,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内涝现象,极大地影响着居民们的日常生活。此外,加上城市储水能力的下降,很多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干旱现象,因此为了能够合理运用自然界雨水资源,海绵城市理念应运而生。海绵城市的建设目的是为了使城市在雨季能够为之准备足够充沛的水资源,达到合理排放并利用雨水的目的,在一系列净化措施下解决居民们的用水缺乏现象,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以及水文特征带来显著的积极影响。

二、基于海绵城市理念下城市规划方法的几点思考

从现阶段部分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来看,由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不够充沛的缘故,在实际建设中还会存在许多明显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质量带来了负面影响。众所周知,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庞大工程,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工程内容众多,需要对城市所在地区的实际地理特征、人文地质进行一番详细勘察与研究,但是很显然,我国部分海绵城市在建设中对于前期的勘察研究工作并没有做足充分的准备,导致最终的建设方案往往比较缺乏海绵城市理念的严谨性;另外,部分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所暴露出来的用地规划问题也比较多,比如专项规划与竖向规划明显质量不足,没有合理根据城市所在地区的雨水排水量进行规划,更没有与城市用地规划方案相互协同,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专项规划与用地规划出现背道而驰的局面[1]。

综上所述,这些问题的出现为海绵城市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对此,本文建议,在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中,需要从如下几点方面进行完善,方能促进我国更多城市得以顺利在海绵城市理念下规范化构建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一)健全现有的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文件

尽管当下许多城市应用到了海绵城市的理念,各自在实践海绵城市中取得了一定的结果。但是在城市规划设计文件以及相关律法、政策等内容中仍旧比较欠缺,在某种程度上使海绵城市的建设存在粗放管理的局面,制约了海绵城市原本所应有的生态调节功能。对此,建议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健全现有的规范文件以及律法政策,制约城市规划开发商的规划方案,确保实际方案与海绵城市理念不会产生矛盾,同时还要能够在其中应用强制性管理的条例来严格惩罚部分开发商不作为的现象,利用政策来吸引开发商设计更多优质、可行的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在规范文件与律法政策支持下不断提升我国更多城市地区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质量。

(二)扩增城市生态海绵体的影响范围

海绵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绿色、生态化的海绵体,而这些海绵体主要包括湖泊、河流、池塘等水系资源,同样包括花园、绿地以及可渗透路面等基础设施,城市生态海绵体的应用对于城市内涝治理以及减少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质量、缩减治理内涝成本、改善城市生态景观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应用意义。在雨季时节,雨水可以直接从这些生态海绵体中渗透进去,同时在滞蓄、净化、回用等流程中合理应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用水压力。建议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扩增城市生态海绵体的影响范围,将一些禁建区域得以在合理城市规划中开发生态海绵体,促进城市雨水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另外,由于部分城市地区在人为破坏或者自然灾害等现象之下,天然生态海绵体的建设面积往往十分稀少,完全不利于城市海绵体的建设工作。对此,建议政府应当尽快针对这些城市地区来合理构建更多的城市生态海绵体,使城市充分提升生态环境的治理功能,同时又能够在水系统的改变中来实现城市水域自我调节功能,进一步降低城市内涝的危害所发生。

(三)集思广益下合理规划城市设计方案

在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中,需要对城市的水文地质条件有着基本的掌握与了解,同时计算城市的降雨量,合理评估城市自身的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所得计算结果来合理规划城市水系统,提高水资源的治理能力,另外在制定具体的规划战略中要明确各处区域的治理功能,同时要积极倾听民意,多在人民群众之中开展调研,使人们对海绵城市建设概念有着基本的了解,继而可以为政府在规范海绵城市中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促进海绵城市理念得以顺利实践并进行协同性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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